
4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办法(试行)》通知。该办法在多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在公平公正层面,需审视训练数据的选择标准以及算法、模型、系统设计的合理性,并采取措施防止偏见歧视与算法压榨,保障资源分配、机会获取及决策过程的客观性与包容性。
在透明可解释方面,应合理披露算法、模型、系统的用途、运行逻辑、交互方式说明及潜在风险等信息,并采用有效技术手段提升其可解释性。
在隐私保护领域,针对数据的谈球吧收集、存储、加工、使用等处理活动以及研究开发数据新技术等,要求采取充分措施确保隐私数据得到有效保护。(央广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