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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原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26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6-03-05人气: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原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26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图1)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5〕171号精神,为培养体育运动高级专门人才,提高学校体育教育和活动水平,学校2026年面向全国开展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是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始建于2005年,前身是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20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重庆城市科技学院,2024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体育与大健康学院以数智体育与智慧健康为双核驱动,聚焦智能运动分析、数字健康管理、AI运动处方等方向,开设运动大数据分析、智能康复工程等创新课程。学院依托数字体育教学系统等平台,打造产学研实践基地,构建体医工管多学科交叉培养体系,赋能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训练、运动康复、健康服务与管理、体能训练、应用心理学6个本科专业,培养兼具数据思维与技术应用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服务健康中国战略与体育产业数字化转型,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800余人。学院教师队伍结构合理、综合素质高、教学经验丰富,现有专任教师160余人,其中教授21人、副教授59人,博士11人,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理事1人,重庆市学生体育联合会主席1人、副主席兼法人1人、副主席2人,国际级、国家级裁判10人,亚足联B级、C级教练员各1人。

  5.培养目标:学校运动训练专业开设于2024年,在校生370余名。专业立足重庆,面向西南,辐射全国,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依托学校人工智能学科、健康管理学科、运动康复学科等综合性大学的优势,以质量建设为核心,以体育竞赛为亮点,坚持小规模、重特色、高质量的发展道路。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创新意识,具备良好的运动训练专业素养和技能,胜任运动训练实践、管理和科学研究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6.主要课程:体育概论、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竞赛学、运动心理学、体育社会学、教育学、体育科学研究方法、运动损伤与预防、运动训谈球吧论坛练学、运动选材学、运动技能学习与控制、运动生物力学、体能训练理论与方法、专项运动理论与实践等。

  3.新生入校后,如招生专项不满足开班条件,将根据学校专项班开设情况进行分流,根据学生个人申请,经学校专业测试后调整至其他专项班。

  4.棒球项目主要招收现役运动员,请报名考生于3月10日18:00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

  2.住宿费:六人间3500元/年·人和4000元/年·人;四人间(仅实验班学生可自愿申请入住)6000元/年·人和6800元/年·人,以上房间配套以最终公示为准。

  3.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为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1.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分。项目之间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进行横向比较。

  3.在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进行综合分计算(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按分项项目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体育专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计划调整规则,按各招生项目公布的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结束若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均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项目,可根据学校运动队建设发展情况,调整至其他招生项目。

  5.学校对拟录取考生,于当年5月下旬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6.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等工作。凡经复查发现资格造假或考试作弊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

  2.对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其他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1.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城市科技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1.学校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公示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和录取结果,有关信息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学校网站及相关省级考试机构网站公示。

  2.学校招生网()是学校的官方网站,普通本科招生的相关信息均通过该网站向社会公布或公示,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应手续或从非官方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1.本简章由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3.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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